各单位、部门:
近日,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开发布了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》(GB50325-2020,以下简称《标准》),自2020年8月1日起实施。《标准》对学校教室、宿舍等装饰装修提出了更加严格的控制要求,为进一步保障师生身体健康,结合《标准》的发布实施,现就我校加强新建校舍室内空气质量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。
一、高度重视校舍室内空气质量管理
要把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放在首位,加强管理,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,防控校舍室内空气质量问题。
二、加强校舍室内空气污染源头管理
1.要加强校舍建设、装修工程质量管理,履行基本建设程序,严把建筑材料、装修材料质量关。
2.应购置质量合格的课桌椅、床铺等家具和教学设备设施。
3.更新、添置家具设备导致室内空气质量异常时,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家具设备进行检测,质量不合格的家具设备要立即撤出、更换。
三、加强校舍室内空气质量检测
新建、改扩建、新装修校舍,在课桌椅、床铺等家具配置完毕后、校舍投入使用前,学校行政部门要参照《室内空气质量标准》,向后勤管理处办公室报备,对学校校舍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,检测流程和结果应及时向师生公布。
四、完善相关工作机制
学校要切实承担起校舍室内空气质量管理的主体责任,加强与建设、环保、质量监督等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,努力形成工作合力,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校舍室内空气质量监测管理工作。落实学校建设标准、设计规范关于校舍通风的有关规定。加强校舍日常通风换气。及时关注校舍空气质量状况,构建常态化监管、检查机制。
瓦房店校区参照执行。
后勤管理处
2020年7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