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科室:
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处领导班子会研究决定在全处范围内开展资产清查工作,通知如下:
一、清查原则
全面彻底,准确无误。
二、清查形式
1、采取以账对物,以物查账,自下而上,自上而下的形式。
2、各科室对各自所用的专用设备(机械工具)、一般设备(行政设备)、家具、低值耐用品等资产,不分价值多少,进行全面清查登记。
三、组织形式
1、成立后勤管理处资产清查工作组:
组 长:范春江、范秀敏
副组长:廉 欢、李云鹏
成 员:鄂 磊、李 森、杨 波、潘 晖
2、资产清查工作组下设资产清查办公室,负责资产清查的统筹实施工作:
主 任:廉 欢(兼)
副主任:鄂 磊(兼)
专 干:朱 静
四、工作要求
1、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各科室资产清查的组织、落实及材料上报工作;
2、各科室于4月25日前切实完成清查工作,并将填写好的各项资产登记表上报清查办公室。
附件:后勤管理处设备查询报表.xls
后勤管理处
2015年4月16日